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挖掘全區林地資源潛力,全面提升林地利用效率,科學有序地推進林下中草藥產業發展,打造農林業產業新的增長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發展扶持政策,用以鼓勵主體種植和發展相關產業。
二、制定依據
《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據有《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20〕27號)、《浙江省中醫藥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內容
新制定的《政策》主要內容包括:政策支持、資金補助辦法、主資金申報流程等。
一是政策支持。包括助力道地中草藥發展、推動機械強藥、扶持中草藥應用商品有機肥、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并優先開展森林撫育、金融信貸支持等方面。對于滿足相關條件的給予相應補助。
二是資金補助辦法。包括林下中草藥種植補助、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農機和有機肥補助等方面,明確了中草藥種植的補助標準和金額,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標準,其中農機和有機肥補助參照農機購置補貼辦法和商品有機肥補貼辦法執行。
三是資金申報流程。包括林下中草藥種植補助申報流程、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申報流程、農機和有機肥補助申報流程等方面,明確了中草藥種植的登記、驗收及補助的具體流程,基礎設施建設的申請和補助流程,其中農機和有機肥補助參照農機購置補貼辦法和商品有機肥補貼流程執行。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普陀區促進海島林下中草藥種植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試行)》由舟山市普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農業科,解讀人:王璐寧芝;聯系方式:0580-380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