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功能區管委會,區屬各單位:
《舟山市普陀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人員薪酬保障和補貼發放辦法》已經區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舟山市普陀區網格化服務
管理人員薪酬保障和補貼發放辦法
為適應新時代加強城市基層治理需要,進一步規范網格化服務管理,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專職網格員隊伍,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于黨建統領網格智治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指導意見》《舟山市網格化服務管理條例》精神,現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專職網格員納入村、社區工作者隊伍管理,由村、社區黨組織統籌使用,在工作安排、日常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與社區工作者一體統籌;專職網格員薪酬參照村、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合理確定,并建立健全薪酬增長機制。專職網格員享有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和住房公積金等其他保障待遇。
第二條 分類核定專職網格員薪酬。專職網格員薪酬待遇按工作量大小分地區核定,一類為沈家門街道、東港街道,二類為六橫鎮、桃花鎮、蝦峙鎮、展茅街道,三類為東極鎮、螞蟻島管委會、白沙島管委會、登步島管委會。專職網格員薪酬待遇一類地區平均年薪8萬/人,二類地區6.5萬/人,三類地區5.5萬/人(包含五險一金)。
第三條 專職網格員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按月發放,五險一金按月繳納,考核獎金按季或年發放。考核獎金的比例為年薪的30%,其中60%為季度考核獎,40%為年度考核獎。考核劃定A、B、C三個等級,并按20%、50%、30%確定三個等級。A級100%發放,B級80%發放,C級60%發放。
在年度考核中,由區委社會工作部選取A檔40名專職網格員進行激勵,標準為每人800元,經費由各鎮(街道、管委會)在規定列支渠道內自行統籌安排。
第四條 由村、社區工作人員兼任專職網格員的,一類地區年補貼0.36萬/人,二類地區0.3萬/人,三類地區0.25萬/人。每季度考核后發放,考核劃定A、B、C三個等級,不設比例限制,考核A級的100%發放,B級的80%發放,C級的60%發放。
第五條 其他類型的網格化服務管理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發放適當工作補貼,補貼額度應對照具體工作任務量和完成進度進行細化。參加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行政、事業、國有企業等編制內干部職工不予補貼。
第六條 除以上薪酬補貼外,不得以其他形式隨意發放網格工作津補貼,各鎮(街道、管委會)調整網格員工資需提交區委社會工作部做出審核意見,區財政局負責審批,未經審批各地不得隨意調整工資薪酬。
第七條 網格化服務管理人員薪酬保障和補貼經費由各鎮(街道、管委會)予以保障,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區委社會工作部會同區財政局根據各鎮(街道、管委會)網格數、兼任專職網格員的村、社區干部數,每年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第八條 各鎮(街道、管委會)應當為網格化服務管理人員履行職責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商業保險,專職網格員體檢經費由各鎮(街道、管委會)在規定列支渠道內自行統籌安排。
第九條 鼓勵各鎮(街道、管委會)將專職網格員納入療休養群體范圍,相關經費由各鎮(街道、管委會)在規定列支渠道內自行統籌安排。
第十條 申請入格的工作事項,申請部門應在同意準入后,將工作經費劃入區委社會工作部的網格工作經費,由區委社會工作部統籌下撥。
第十一條 加強專兼職網格員考核。建立由區委社會工作部和屬地鎮(街道、管委會)“雙重管理、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年度考核納入鎮(街道、管委會)考核體系,由鎮(街道、管委會)黨(工)委進行考核,報送區委社會工作部審核備案。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舟山市普陀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人員薪酬保障和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