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管委會)經貿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根據《舟山市產業技術創新工程實施方案》(舟經信發〔2025〕9號)、《關于印發<舟山市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改革2025 年任務分工表>的通知》(舟經信發〔2025〕16 號)、《舟山市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舟經信發〔2025〕17 號)等文件要求,區經信局研究制定了《普陀區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普陀區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普陀區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發文稿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