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為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村級勞務用工管理,加強村級合同的管理與監督,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經研究,制定《蝦峙鎮村級勞務用工管理細則》及《蝦峙鎮村級合同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村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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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區蝦峙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蝦峙鎮村級勞務用工管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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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的意見》(浙農政發 〔2021〕7號)、《舟山市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及財務管理若干制度(試行)》的通知(舟農發〔2021〕52號)及舟山市普陀區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勞務用工管理的指導意見》(舟普農〔2025〕8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本鎮村級勞務用工流程,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與清廉村居建設,結合本鎮各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村級勞務用工,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村莊環境整治提升、衛生保潔、垃圾分類、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日常維護、自然災害應急處理、災后自救和普查調查等工作中臨時抽調的勞動用工。主要分以下幾類:
1、環境保潔類:河道保潔、村莊環境衛生清掃等環境整治用工(非合同工)。
2、基礎設施維護類: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維護、村莊道路維護保養、固定資產設施維護以及水電等其他基礎設施維 護用工。
3、社會事務類:人口、經濟、環境、水資源等普查調查;計劃生育、垃圾分類、移風易俗等宣傳、征地拆遷土地丈量等協助類以及其他協助政府開展社會事務的用工。
4、應急事項處理類:森林防火巡查、救援、防臺抗臺巡查、搶修等應急處理;排澇、引水、灌水、應急疏浚、搶修等防汛抗旱、零星受災點修復、清理等災后自救以及其他防災救災等突發緊急事件用工。
5、其他類:其他村級組織勞務用工。
村級勞務用工為階段性臨時用工,用工時間一般在一天以上。
二、規范程序
(一)核定勞務用工標準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根據當地用工的勞動性質、技術含量、勞動強度、農時季節等因素,綜合制定各類村級勞務用工工價標準。
2、工價標準由村務聯席會議提出方案,報鎮審核后,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鎮備案。
3、村級勞務用工工價標準應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工價標準變動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通過。
(二)建立勞務用工人員庫
各集體經濟組織應建立村級勞務用工人員庫,原則上勞務用工人員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列入低收入農戶的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且個人有意愿的,須納入村級勞務用工人員庫并予優先安排)。具體程序如下:
1、公開招聘公示:各村建立勞務用工人員庫前,需通過村務公開欄、村民微信群、村廣播等渠道發布招聘公告,明確用工人員基本條件(如年齡、身體狀況),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特長說明等),鼓勵有勞動意愿、具備相應特長(如水電維修、木工、泥水匠等)的人員報名。
2、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由村務聯席會議聯合村務監督委員會組成審核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身份信息、勞動能力、特長資質等進行審核,形成初步入選名單。
3、人員庫公示與備案:初步入選名單需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年齡、特長等;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建立村級勞務用工人員庫,同步報鎮漁農辦備案。人員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度更新一次,更新后需重新公示。
4、應急用工特殊說明:應急事項處理類用工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勞務用工人員庫外臨時安排,事后需將用工情況補充錄入臺賬,并說明原因。
(三)規范勞務用工程序
1、用工申請:村級各項勞務用工(除突發緊急事件外) 須事先在“浙江省基層公權力審批應用”平臺發起申請填報 勞務用工派工單。
2、用工審批:由村務聯席會議對用工事宜和用工量進行集體研究決定。
3、用工實施:從勞務用工人員庫中選派人員時,按照“順序輪流”原則執行——以人員庫建立時的報名順序或年度更新后的公示順序為基礎,依次選派符合用工需求的人員;若部分人員因身體、時間等原因無法參與,需本人出具書面說明,跳過該人員繼續按順序選派,并在臺賬中注明原因。用工期間,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勞務用工人員進行考勤監督,完工后填報“勞務用工完工確認單”。
(四)嚴格審核報賬流程
1、勞務用工費原則上一月一結報,如跨月度用工且屬于單項完工完結后一次性結算支付的,可跨月度結報。
2、勞務用工支付須提供相關會議記錄、派工單、考勤記錄表、完工單等資料,經審核無誤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3、領取固定工資報酬的村干部及派駐村工作人員,不得再以任何名義領取勞務用工費。屬村干部及村聘工作人員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得以勞務用工費形式列支。
(五)公示監督
1、村級勞務用工費實行專項公開,每月在村務公開欄 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2、鎮紀委、鎮漁農辦應加強對村級勞務用工費支出情況的監管,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規范村級勞務用工管理作為清廉村居建設及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各村要根據本細則,按照“因地制宜、從嚴控緊”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村級勞務用工管理細則,并報鎮備案。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長為村級 ?勞務用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該項工作負主要責任。鎮紀委、鎮漁農辦是屬地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監督責任主體,必須加強村級“三資”監管和審核把關,杜絕不合規的支出 入賬。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在檢查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勞務用工費不按規定考勤、結報、支付的,無正當理由工資超出合理價位的以及虛支冒領等問題,根據《浙江省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和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發現的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移送區紀委監委嚴肅處理。
本細則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具體由鎮漁農辦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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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__村勞務用工派工單
附件2.__村勞務用工考勤記錄表
附件3.__村勞務用工完工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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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解讀公告:關于《蝦峙鎮村級勞務用工管理細則》及《蝦峙鎮村級合同管理制度》意見的解讀??